王翱,字九皋,盐山人,永乐进士。宣德元年,以杨士奇荐擢御史时官吏有罪不问重轻 , 许赎罪还职。翱请犯赃吏但许赎罪,不得复官,以惩贪黩。帝从之。
公为吏部尚书,忠清,为英皇所信任。仲孙以荫入监,将应秋试,以有司印卷白公。公曰:“汝才可登第,吾岂忍蔽之哉!若汝因之中选,则妨一寒士矣。且汝有阶得仕,何必强所不能,以幸冀非分邪?”列卷火之。
公一女,嫁为畿辅某官某妻。公夫人甚爱女,每迎女,婿固不遣,恚而语女曰:“而翁长铨,迁我京职,则汝朝夕侍母;且迁我如振落叶耳,而固吝者何?”女寄言于母。夫人一夕置酒,跪白公。公大怒,取案上器击伤夫人,出,驾而宿于朝房,旬乃还第。婿竟不调。
公为都御史,与太监某守辽东。某亦守法,与公甚相得也。后公改两广,太监泣别,赠大珠四枚。公固辞。太监泣曰:“是非贿得之。昔先皇颁僧保所货西洋珠于侍臣,某得八焉,今以半别公,公固知某不贪也。”公受珠,内所著披袄中,纫之。后还朝,求太监后,得二从子。公劳之曰:“若翁廉,若辈得无苦贫乎?”皆曰:“然。”公曰:“如有营,予佐尔贾。”二子心计,公无从办,特示故人意耳。皆阳应曰:“诺。”公屡促之,必如约。乃伪为屋券,列贾五百金,告公。公拆袄,出珠授之,封识宛然。
帝眷翱厚,时召对便殿,称“先生”不名。而翱年几八十,多忘,尝令郎谈伦随入。帝问故,翱顿首曰:“臣老矣,所聆圣谕,恐遗误,令此郎代识之,其人诚谨可信也。”成化元年进太子太保,雨雪免朝参。屡疏乞归,辄慰留,数遣医视疾。三年,疾甚,乃许致仕。未出都卒,年八十有四。赠太保,谥忠肃。
(节选自《明史·王翱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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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翱请犯赃吏但许赎罪,不得复官,以惩贪黩。帝从之。
②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