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传记发展到了现当代,早已突破以往“生者不立传”“死者才入志”的传统,出现了很多为尚健在者立传修谱的作品,包括自传、自叙传、自述等。各地在修方志、族谱时,也将健在的相关名人收录其中。以往,立传被认为是一桩庄严慎重的事,它与作史、树碑(包括死后立墓志铭、纪念碑、塑像等)一样神圣,是并非凡人均可“享受”的一种文化“待遇”。而到了今天,人们对于立传作史已然没有了那种高山仰止、可望不可即的心理,更多是抱着一种实用、入世、济国齐家的心理。于是,姓氏家族修谱时开始为本家族的名人或有点影响和成就的人立传。在出版方面,也出现了不少为企业或企业家立传的作品。这固然有经济利益驱动的因素,但也与人们看待传记的眼光发生改变有关。
在这中间,作家传记大量涌现甚至被不断重写,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譬如,关于路遥、陈忠实、贾平凹都有不止一部传记,特别是路遥的传记差不多已有10部。但凡获得国家级文学奖项或有全国性声誉的作家,往往都有传记。这或许是因为作家的生平经历及创作道路,对其他写作者和文学爱好者具有启示与感召意义,同时又具有文学史价值。
这些年出现了许多为一座城市立传的作品。譬如何建明《我的天堂》,描写苏州改革开放历史;曾平标描写港珠澳大桥前世今生的《中国桥——港珠澳大桥圆梦之路》,是为一项具体工程立传;徐剑的《大国重器》,则是为中国火箭军作传。这些新传记,作传对象几乎都不是人物和生命体,而是工程、城市、部队、江河湖海渠等“泛生命体”。在作家眼中,这些事物似乎都变成了有生命的物体和存在,他们通过细致深入地梳理具体事件事物的来龙去脉、发展历程,力求进行详尽准确的考据考证,以此还原历史。这些作品往往具有鲜明的史志史传、文献和学术价值。
传记文学在写作手法上也在努力出新出奇。譬如在叙事人称上,有的尝试运用第二人称,如蒋巍的《牛玉儒定律》,很好地拉近了读者与主人公的距离,给人以亲切如朋友促膝谈心式的带入感。王旭烽的《让我们敲希望的钟啊》采用与亡灵对话的叙事方式,别出心裁。方敏的《熊猫史诗》将动物进行拟人化、人格化,新颖有趣。有些传记作者更注重以亲历者和见证者身份来写人物生平,真实可感。
传记属于历史书写,秉持史家春秋笔法,“不虚美、不隐恶”,追求全面真实是基本要求。但今天传记的繁荣或某种程度上的泛滥,影响了写作风气,导致人们有意甚至刻意讳言传主之“恶”,回避其不光彩的往事、不愿公开的隐私。尤其是在为生者立传时,还会受到经济利益的影响,这种价值取向就更为突出和普遍。今天我们读到的生者传记,几乎很少写到人物的缺点、不足、遗憾。有的传记甚至为了拔高人物,还存在一些人为编造美化、“涂脂抹粉”的成分。传记文学的这一发展趋向,尤其值得作家们引以为戒、高度警惕和自觉防范。
另一种趋向同样值得警惕,那就是片面解读或一味“曲解”历史、“歪解”历史,把那些历史上早有定论的人物拿出来炒冷饭,打着“重写历史”的旗号为某些历史人物翻案,有意回避或者淡化其在历史上的负面形象。这种趋向,可能是一种历史虚无主义,也可能是哗众取宠故作惊人语。
(摘编自人民日报海外版《中国传记文学新发展》)
材料二:
传记文学的艺术真实性要求传记文学作家在遵循历史事实的前提下,通过形象可感的细节、个性化的对话、环境气氛的渲染、自然景物的描写等来突出人物的性格,表现人物丰富复杂的内心世界。对于传记文学来说,它的真实与否以及真实“值”的程度如何,主要不是看它写了什么样的历史而是怎么写历史,即作家是否根据自己对历史生活的理解和感受,将其纳入富有意味的审美机制中加以表现,从而创造出一种独特的“艺术双合金”。这也是作品的真实描写之所以成功的原因之一。
我们有些传记文学常常给人一种干瘪、乏味之感,例如《李大钊传》中许多篇幅是对李大钊的思想和著作进行抽象的论述,而没有动人的情节。李大钊在上绞刑架前曾作了一次沉着平静的演讲,并且敌人将他吊上去三次,放下来三次,李大钊依然面不改色。按理这段文字可以写得相当精彩,而作者却收紧想象的翅膀,笔力不逮地写成“发表了最后一次慷慨激昂的演说,并高呼口号……”。然而另一部写革命烈士的《邓中夏传》,在写邓中夏如何从埋头学习、追求真理到走出书斋投身革命的过程中,作者并没有按照惯例写些惊心动魄的情节,气壮山河的豪言,剑拔弩张的争论,而是结合一些日常生活的细节刻画来完成,既有文采又不失实,使人看后执卷凝思,悠然神往。
(摘编自白志坚《论传记文学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