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中的“责”强调的是责任和担当,表达了国家治理中个体对国家和社会发展的责任意识。在中华历史文明中,有许多与此类似的文化伦理。这些文化伦理的初创期基本集中在春秋战国时期,并在其后的国家治理中得到了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形成了内容丰富而又各具特色的文化伦理派别。就其对当前治国理政的现代价值而言,主要有以德治国、诚信爱国、家国同构三大内容。
以德治国。中国的德治传统源远流长,很早就有“礼义廉耻,国之四维”的说法。商朝的治国方案中就已有德治思想萌芽,其后得到儒家的继承和发展。孔子的仁政思想,孟子的“施仁政于民”“不以仁政,不能平天下”思想都是对德治思想的进一步阐述。董仲舒创立的“天人合一”的神学伦理思想体系更是将“天志”“天命”和道德联系起来,成为中国古代封建制政权组织建设的重要思想来源。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中国古代以德治国的思想与现阶段治国理政中强调的德治思想有着本质区别。前者从本质上看就是人治,是与法治相对立的。它的主要表现有三:一是要求最高统治者及其所有官吏都必须是道德高尚的或有道德的人;二是十分重视老百姓的道德教育,重视老百姓“羞耻心”的培养;三是强调对老百姓实行“德政”。在当前国家治理的新征程中,继承和发扬优秀的以德治国思想,必将为转型期的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诚信爱国。儒家的孔子在《论语》中曾38次提到“信”,认为“民无信不立”;法家商鞅的“立木为信”……不同学派的政治家在其治理中均强调诚信的重要作用。它是人们日常行为的一种范式,是协调人际关系的基本要求。一方面,它要求国家对普通民众诚信,国家在制定各项公共政策之前须与社会大众达成契约,并按照该契约予以执行。另一方面,它也强调民众诚信爱国的行为,要求普通民众对国家言而有信,从而为社会发展培养一种诚信的精神力量,弘扬社会正能量,促成整个社会形成诚信、友爱的生产生活氛围。我们只有始终坚定不移地奉行诚信立身、诚信立国的理念,才能真正做好国家治理这件大事。
家国同构。“家”在中国社会发展中一直占据着重要地位,作为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稳定,社会才可能稳定。家庭不断放大,可以延伸为家族,乃至国家。因而,家国同构的国家治理,家庭中存在的文化伦理也随之成为社会或国家伦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个人的修身之道也即国家治理之道,帝王的修身之道更是与国家治理的成效息息相关,正所谓“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大学》)。在当前“小家庭大社会”的治理背景下,许多个体缺乏家国情怀,只关注自身利益,而不顾国家利益,因而更应该重视和提倡明德和修身,并促使其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积极的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