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是以一定体例,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材料一
清初,台湾"草昧初开,无文献之征"。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蒋毓英等人纂修《台湾府志》,以"彰一统之盛",卷一《沿革》详细书写了台湾从"化外之地"到“纳入版图”的过程,卷九《人物》中的《开拓勋臣》为施琅等21位平台有功的将领立传,雍正、乾隆年间,台湾行政区划不断完善,文化教育发展迅速,方志修撰事业进一步发展,光绪十三年(1887年)台湾设省.着手计划纂修第一部台湾通志,出现又一次修志高潮,《恒春县志》中戈量收录中日召双方关于琉球问题进行交涉的重要档案,《苗栗县
志》中多次强调海防问题的重要性,指出》"所虑者,不在内寇,而在外夷"。
——摘编自秦浩翔《从“纳入版图”到“边疆危机”》
材料二
1945年台湾光复后,台湾修志因政府的倡导,加上对本土关怀风气渐起,本地士绅也认为省志是"民族精神之所系,区域研究的起点,而为国史之要删和乡土之历史",修志事业逐渐发展。1948年设置台湾省通志馆,翌年改组为台湾省文献委员会,台湾地方志编纂迎来了一个小高峰期。在台湾省通志馆以及各县市文献委员会的积极参与下,省通志和县市志全面编修,十年间共修成20部方志。这些方志既承接了传统修志方法的一面也有其现代西方文化影响的一面。在内容方面则广搜博收,注意利用现代科学发
展的成果,倡导学科分工以编辑近代型的志书,体例上也出现不同学派的争论。
——摘编自吉正芬《台湾方志编纂简述》
说明其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