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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2019年11月6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在昆明开展《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听取在昆明全国、省、市、区、镇人大代表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力争再出台一部管用、实用、可操作的良法,促进云南高质量发展。

    材料二: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总称。统治阶级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国家事务,并且严格依法办事,也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权力建立的用以维护本阶级专政的法律和制度。任何国家都有法,但并非有法制。根据法学法律界的建议和依法治国的实践逻辑,十五大报告把此前的提法修改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用“法治国家”代替“法制国家”,这不仅仅是提法上的变化,而且是一次新的思想解放,标志着中央领导集体和全党认识上的飞跃。现行宪法第五次修改将原序言中的“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

    1. (1) 为什么要出台“良法”?
    2. (2) 从“法制国家”到“法治国家”,一字之差带来哪些具体要求的变化?
    3. (3) 为什么要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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