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每年的12月4日全国各地都会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系列法制宣传活动
材料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强调,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宪法宣誓不仅仅是一种仪式,更是向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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