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1862年美国政府颁布《宅地法》带来了西部开发的浪潮。农业资本家们常常无视自然条件的限制,追求最大化生产,20世纪30年代美国中西部的大平原陷入了严重的生态和社会危机。1936年成立的大平原委员会提交了区域规划报告《大平原的未来》。报告提出三大政策:未分配的国有土地全部转变为国有牧场、生态脆弱地带边际土地的购买与退耕还牧、全面推行水土保持国策。报告还提出三大配套措施,即加强研究、教育与宣传工作,在信贷和税收方面为农业调整提供支持,成立联邦一级的专门协调机构。这一区域中长期规划得到了一定的贯彻落实,对逆转当地的土地沙化起到了积极作用。
——摘编自高国荣《从掠夺性开发到保护性利用:对美国区域规划文件<大平原的未来>的重新审视》
材料二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区域规划发展的历史轨迹(见下表)
时段 |
发展情况 |
1949年到1978年 |
依靠国家指令性计划进行,基本出发点为:加速重工业发展优先,建立战略、防御型经济布局优先 |
1978年到20世纪80年代末 |
重点实施东部沿海地区对外开放战略,建立了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和开放区。国家“七五”计划中明确提出要重视东部沿海、中部、西部三个经济地带的关系 |
1990年初到20世纪90年代末 |
强调区域规划须以市场资源配置为基础。打破了行政区划的界限,编制了长三角、环渤海等七大区域发展规划。将对外开放扩大到沿江、沿边和内陆,形成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格局。1991年正式加入亚太经济合作组织 |
2000年以来 |
主要目标是加强区域协调发展,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有效发挥中部地区综合优势。2015年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 |
——摘编自殷为华《新区域主义理论:中国区域规划新视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