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所谓的“乡村自治”,实际上主要存在于王朝国家的乡里控制制度所不能及的领域。中国历史上的“乡村自治”,就是在这种王朝国家行政管理的“局部真空”里存在的,而这种“局部真空”,就是王朝国家权力所不及的领域——既包括王朝国家权力所不能及的地域,也包括其所不能及的经济与社会领域。虽然历史上存在着诸种形式的“乡村自治”,但“乡村自治”却并非王朝国家的一种统治政策,至多表现为某种“统治策略”。
——摘自鲁西奇《“下县的皇权”:中国古代乡里制度及其实质》
材料二:(英国)出生:贫困的母亲可获得附加补助加上一次性补助;每个婴儿出生,医药费平均为1150英镑,全免。儿童时代:(16岁以前)每个儿童每星期得6.85英镑津贴。贫苦失业家庭11岁以下儿童每星期得9.60英镑津贴;*未失业贫困家庭可获得家庭收入补助;小学和中学教育免费;*有的儿童可享受免费牛奶、午餐。(注:带*的为英国政府打算取消的项目)
——摘自洪江《从摇篮到坟墓》,载《欧洲研究》1986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