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初中数学 / 实践探究题
  • 1. (2023七上·柯桥月考) 概念学习:

    规定:求若干个相同的有理数(均不等于0)的除法运算叫做除方,如2÷2÷2,

    (-3)÷(-3)÷(-3)÷(-3)等.类比有理数的乘方,我们把2÷2÷2记作2③,读作“2的圈3次方”,(-3)÷(-3)÷(-3)÷(-3)记作(-3)④,读作“-3的圈4次方”,一般地,把(a≠0)记作aⓝ,读作“a的圈n次方”.

    初步探究:

    1. (1) 直接写出计算结果:
    2. (2) 深入思考:.

      我们知道,有理数的减法运算可以转化为加法运算,除法运算可以转化为乘法运算,有理数的除方运算如何转化为乘方运算呢?

      试一试:仿照右图的算式,将下列运算结果直接写成幂的形式.

    3. (3) 想一想:将一个非零有理数a的圈n次方写成幂的形式等于
    4. (4) 算一算:24÷23+(-16)×2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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