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克福的《论不平等》认为:经济平等并不具有道德性,经济上的不平等并不具有道德上的不正当性,刻意追求经济平等不但无益于事,甚至还会产生有害的社会后果。法兰克福抽丝剥茧地梳理出平等主义的论辩漏洞或逻辑缺陷,展开经济学和道德哲学的精湛分析,并创造性地赋予某些概念和词汇以学术和学科的规范意义,澄清了很多习以为常但其实是错误性的认知,使得其为不平等的辩护以及关于平等与尊严等相关问题的辨析,获得了充分的证成。
一是“充足主义”概念的提出。在传统论述中,平等主义尤其是经济平等,具有强大的道德正当性,诉求经济平等是社会进步的基本标志,平等主义携手大众民主阔步前行,势不可当。但法兰克福认为,追求平等不等于消除贫困,甚至会产生贫困,而贫困情况下的平等同样不具有正当性。因此,关键不是平等与否,而是经济上的“充足”,促使贫穷之人越来越少,富足之人越来越多,“充足主义”才是正道。这样一来,平等的道德价值理念就失去了它的强大吸引力,不平等的污名论也会得到某种消解。某种意义上,不平等意味着差距,反而激发人们从事经济发展与创新,提高社会财富的增加。在思想史上,关于经济平等主义的论战,随着“充足主义”概念的介入,鸡同鸭讲的悖论可以得到克服,对立的两派在“充足主义”方面能够获得长久共识,即社会公约数不是追求平等也不是追求不平等,而是促进社会的“充足主义”最大化提高,消除贫困问题导致的社会乃至个人的不幸与灾难。
二是边际效益问题。关于平等主义的一种经济学支持理论,来自边际效益原理。按照这派理论,由于富人在追求物质财富的边际心理感受方面是递减的,所以,在经济政策方面要求富人们拿出效益递减的部分分配给弱势群体,达致经济平等,显然具有道德正当性。对此,法兰克福认为,这种边际效益递减的福利经济学是有问题的,误导了大众的认知和政府的经济政策。作者指出,人获得某种满足感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也是一种难以评估的感受,不能从量上予以划定。它们分为不同的多种类型,相互之间是千差万别的,设立每个经济财富上的某个门槛,以为超出了这个门槛就会导致富足的感受递减,是很不实际的。金钱固然是一个标准,但经济上的递增可能导致的其他充足感的追求,很可能是无限的。所以,边际效益递减难以为平等的经济学提供理论依据。
三是平等的外在价值。平等主义的道义论很少受到挑战,追求平等,尤其是经济平等,从来就是理直气壮的,他们占据道德话语权。对此,法兰克福予以强有力的辨析,他认为经济平等只是一种相对的比较价值,属于外在价值,并不具有内在的价值性。因为,所谓平等与不平等,只是人们之间相互比较而产生的一种诉求,作为独立的自主的个体,是自由而完备的,并不需要通过与他人的比较,尤其是经济层面的比较,而获得自己的证成。平等并不具有价值的优先性,不平等也不具有价值的低劣性,它们本身与价值无关。所以,根据相对的非根本性的价值来制定的社会经济和福利政策,都是外在价值,只有基于人的独立本性而成就的价值才具有价值优先性。
那么,平等的追求是否就完全不具有道德性呢?对此,作者另辟通道,形成某种转换,即若把平等转化为尊重,问题就获得了一定的解决。尊重问题成为道德价值论的焦点,在平等与尊重的问题上,尊重比平等更为根本。如果平等不是纠结于财富或经济上的平等与否,而是转化为对于个体的权利尊重,那么,它就具有了道德的优先性,超越了平等与不平等的话题。尊重之所以高于平等,在于尊重基于每个人的独立自主性,具有内在的价值属性。一个现代社会的公民权利资格的尊重问题,远比经济平等与否更为重要和根本,因此也就具有更高的正当性。在法兰克福看来,平等与尊重并非截然对立,而是相互关联的,他试图打开两者的联系渠道,从平等开出尊重的路径,把追求平等引向相互尊重的道路上,这是《论不平等》的又一理论贡献。过往的论述大多是通过论证平等的道德正当性,从而导向社会变革,不是制度上的重大革命,至少也是福利政府的理性构建。作者的论证路径则相反,它通过揭示平等的外在价值性,一方面提出了充足主义的社会发展目标,正视不平等的并非不道德属性;另一方面,则提出一个价值的转化路径,把平等的外在价值转变为尊重的内在价值,引导人们从反对不平等,追求平等,过渡到正视不平等,超越平等与否,从而进入多元社会甚至经济不平等社会的彼此尊重,通过尊重,树立每个人的价值自主性。最深刻的价值是道德上的自我完备,是权利保障,也是维系自己的自由权利。
诚如作者所指出:把经济平等视为一种重要的道德价值和目标,实际上往往是有害的,但经济平等也并非毫无意义,它通过某种方式也是可以重新获得道德性的,那就是把平等与尊重联系起来,通过追求平等实现人的相互尊重的权利自主性。
(摘编自高全喜《超越平等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