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当前的科技伦理治理实践中,还存在着一些人文学科和理工学科相脱节的现象。 一方面,科技伦理研 究的“学科”导向使一些研究成果停留在理论层面,不能很好地为科技人员提供有效的方法论指导。另一方面,在 科技伦理治理中,科技人员对切实有效的专业伦理资源指导存在需求。这种供需失衡的局面表明,有必要加强文理协同共治机制建设。
造成科技伦理治理文理脱节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科学与人文“两种文化”对立的现象,在科技伦理治理领 域依然存在。片面的“科学观”和狭隘的“人文观”,造成了科技发展与伦理治理的某种人为对立。同时,文理分科 的教育体制又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这种对立。并且,当代知识生产的“学科”模式,导致科技伦理研究往往缺乏实 践有效性。“学科”模式是一把双刃剑。 一方面,它在保护学术独立性、促进学术分工、提高知识生产效率等方面具 有重要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它也是造成知识生产与社会现实脱节的重要原因。在“学科”模式下,知识生产变成同行生产,成果标准由同行制定,学术研究蜕变为一种“内部性”活动。
此外,科技伦理治理的“外在主义”进路,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人文学者与科技人员关系的紧张。 一般而言, 当一个事物从“上手”状态变为“在手”状态时,人们才会从实践中抽身,对该事物进行关注与研究。科技伦理研究 也是如此。科技在伦理学中被关注与研究,最初是以负面形象出现的。所以,“外在主义”进路的特点是,关注科技 带来的负面伦理后果,主张用伦理规范来规约科技的发展,目标是把科技这头“猛兽”关进伦理的“笼子”中。在该 模式下,科技处于伦理的评判和监视之下,是被审查的对象。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伦理对科技存在天然不信任的刻板印象,容易导致科技人员对科技伦理的反感甚至抵制,甚至造成科技人员与人文学者关系的紧张。
科技人员的伦理意识养成机制有助于化解科技伦理治理中“两种文化”的冲突,尤其是使科技人员改变对人文 学科的刻板印象,提高对人文学科的价值认同。科技伦理教育是沟通“两种文化”的桥梁。在一些发达国家,科技伦理教育已成为理工科学生的必修课,是否开设科技伦理课程已成为各类工程专业教育认证中的一项重要指标。人文学者的参与介入机制则有助于打破当前学术研究的“学科”藩篱,实现不同学科的“跨学科”合作,从而提高科技伦理治理的实践有效性。在当前社会背景下,学科壁生越筑越高,越来越走向封闭并与现实脱节。然而,现实问题并没有因为“学科”而消失,反而越来越多地呈现出交叉性、复杂性、跨学科的特点。为此,当代学界开始反思和加强学术研究的社会相关性,提出“跨学科”研究模式。
科技人员与人文学者的合作对话有助于改变科技发展与伦理治理相对立的错误认识,缓和科技人员与人文学 者之间的紧张关系,实现科技发展与伦理治理的有机统一。对此,需要加强“内在主义”进路在科技伦理治理中的 作用。“内在主义”进路不同于“外在主义”进路的地方在于,它把伦理与科技的关系从“对立”转换为“合作”,把伦 理的职责从外在的“监督”转变为内在的“介入”。在这种模式下,科技人员和人文学者的目标是一致的,伦理不再 是外在于科技的监督者,而是内在于科技的合作者。实际上,科技发展与伦理治理并非天然对立,二者存在着内在 的一致性。人类发明创造科技的本意是为了克服自身的各种缺陷,满足生存需求,从自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 本质上讲,这可以说是一种“人本主义”。
(摘编自张卫《推动科技伦理的文理协同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