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汝以民为饿也,何不白(告诉)于君,发仓廪以赈之?而私以尔食馈(救济)之,是汝明(显示)君之无惠,而见己之德美矣。” ——《孔子家语·观思》
材料二 “建设之首要在民生。故对于全国人民之食、衣、住、行四大需要,政府当与人民协力,共谋农业之发展,以足民食;共谋织造之发展,以裕民衣;建筑大计划之各式屋舍,以乐民居;修治道路、运河,以利民行。……土地之岁收,地价之增益,公地之生产,山林川泽之息,矿产水力之利,皆为地方政府之所有,而用以经营地方人民之事业,及育幼、养老、济贫、救灾、医病与夫种种公共之需。” ——摘自1924年孙中山的《建国纲领》
材料三 新中国成立后,民生问题真正受到了关注,共同富裕被毛泽东视为社会主义的奋斗目标,“但他的方法不都是对头,例如搞‘大跃进’、人民公社,就没有按照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律办事”。(邓小平语)……如果寄希望通过平均分配来实现共同富裕,其结果必然导致共同贫穷。……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民生问题的理解包含着物质、政治、精神三个方面。
——肖冬梅、陈湘舸文章(《探索》2009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