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外交成果
1954年
日内瓦会议期间,中、印、缅三国发表联合声明,正式接受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处理彼此关系的准则
1956年
中、尼两国签署《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尼泊尔之间的通商和交通的协定》。该文件重申双方达成的“五项原则”为指导两国关系的基本准则
1972年
中美在上海发表《联合公报》,强调双方愿意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来处理两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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