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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3高三上·贵州月考)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在唐前期,统治者很重视对地方的监察工作,除了御史台不定期派遣监察御史“巡按州县"外,最主要的创举是使十道巡按使的派遣成为制度。十道巡察,是中央对地方州县的一种经常性的巡回监察制度,出使官员除御史大夫外,礼部尚书及内外五品官以上者也可担任。十道按察使的设立,使唐前期对地方的监察趋于完备。安史之乱后按察使开始演变成为掌握地方实权的行政长官,“兵甲、财富、民俗之事,无所不领,谓之都府,权势不胜其重,能生杀人,或专私其所领州,而虐视支郡”。随着中央对地方控制的削弱,监察御史出使地方等职权也遭到破坏。总之,唐中后期的地方监察权力被严重削弱。

    ——摘编自胡沧泽《唐代监察体制的变革》等

    材料二

    由于元朝地域广袤和各地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性,统治者特别重视地方监察制度建设。1268年,元朝在中央设御史台,负责纠弹朝廷百官;随后设置行御史台,作为地方最高监察机关,负责监察各行省、宣慰司。虽然行御史台直属于御史台,但两机构在机构和官秩上相同,地位几乎平等,都直接对皇帝负责。地方监察官吏由其上级监察部门选任,有效地维护了监察系统垂直领导的体制,又保证了监察机构的独立性。《行台体察等例》等法规规定,其职权“以举贤才为纲,而以厚风俗、均赋役、重审理、汰冗官、选守令、出奉使、均公田为目,指摘割切,虽触忌讳,亦不顾也”。地方监察官有许多详细的考核制度予以约束,稍有劣迹,即被清除出监察机构。

    ——摘编自吴文涛《论元代地方监察制度的特点》

    1. (1) 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中后期地方监察权力弱化的原因。
    2. (2) 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元代地方监察制度的特点及意义。
    3. (3) 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中国古代地方监察制度发展演变的历史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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