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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到2010年,除现行宪法外,我国已有现行有效的法律237件,行政法规近600件,地方性法规700多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00多件,经济特区法规200多件,国务院部门和有立法权的地方政府共制定规章2万余件。这表明( )

    A . 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 B . 法治建设是国家治理的革命 C . 实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D . 公民的法律意识得到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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