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唐朝统治者具有“华夷一家”的观念,与300多个国家和地区保持友好往来。唐朝统治者处理当时国际关系时,贯彻儒家“平天下”与“协和万邦”理想,唐太宗要“四海一家”,唐玄宗则要“存至公之道。永协和平之义”。在和平共存之指导下,唐朝与周边和平交往,“蕃汉非常快活,甲兵休息,互市交通……彼此丰足,皆有便宜”。唐朝在广州设置了管理对外贸易机构市舶司,并在长安、扬州等地为来华经商的波斯、阿拉伯侨民设有“蕃坊”特区,发展为繁华商业区。
——摘编自沈福伟《中西文化交流史》
材料二:顺治五年(1648年),顺治帝发布《申严海禁敕谕》,规定北自天津南至广东沿海岸线各省,一律“严禁商民船只私自出海,有将一切粮食货物等项与交逆贼贸易……不论军民,俱行奏闻处斩”。康熙二十三年平定台湾后,即开放海禁,翌年设立江(上海)浙(宁波)闽(漳州)粤(广州)四海关。乾隆二十二年起清廷实行“独口通商”政策,将国内与西洋各国的贸易集中于粤海关一口。
——摘编自吴昊《禁海与开海——论清代前期政府海疆治策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