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雨亭记(苏轼)
①亭以雨名,志喜也。古者有喜,则以名物,示不忘也。
②予至扶风之明年,始治官舍。为亭于堂之北,而凿池其南 , 引流种木,以为休息之所。是岁之春,雨麦①于岐山之阳,其占为有年。既而弥月②不雨,民方以为忧。越三月,乙卯乃雨,甲子又雨,民以为未足。丁卯大雨,三日乃止。官吏相与庆于庭,商贾③相与歌于市,农夫相与忭④于野,忧者以喜,病者以愈,而吾亭适成。
③于是举酒于亭上,以属客而告之,曰:“五日不雨可乎?”曰:“五日不雨则无麦。” “十日不雨可乎?”曰:“十日不雨则无禾。”“无麦无禾,岁⑤且荐饥⑥ , 狱讼⑦繁兴, 而盗贼滋炽。则吾与二三子,虽欲优游以乐于此亭,其可得耶?今天不遗斯民,始旱而赐之以雨。使吾与二三子得相与优游以乐于此亭者,皆雨之赐也,其又可忘耶?”
(有删改)
【注释】①雨麦:麦子抽穗时下的雨;②弥月:整个月;③商贾:商人;④忭:欢喜;⑤岁:一年的收成;⑥荐饥:连续饥荒;⑦狱讼:案件官司。
①为亭于堂之北,而凿池其南,引流种木,以为休息之所。
②今天不遗斯民,始旱而赐之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