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中国古代科举成功地将知识分子从专制政权的批评者发展成为自己的同盟军。科举规定凡士子皆可以“投碟自应”,以自由报考方式参与竞争和接受挑选。考试内容虽几经演变,儒家经典始终是考试内容的主体。考试分为院试、乡试、会试、殿试多级,为防考官子弟与一般人士入同场考试出现不公,创造了“别头试”“弥封”“锁院”“誊录”等防弊之法。
——摘编自胡向东《民国时期中国考试制度的转型与重构》
材料二 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明确写入“人民有应任官考试之权”。北京政府颁布新官制,构成了民国文官考试制度运行之基础。1928 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考试院,公布《考试院组织法》。民国考试还废除了妇女和所谓“贱民”的应考限制。考试内容既包括各学科基本知识,也关注运用理论和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但是,“任命人员之正式经过考试者,亦千万人难觅一二。”
——摘编自胡向东《民国时期中国考试制度的转型与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