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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1936年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规定:总统是国家元首、行政首脑,行政院对总统负责,行政院下属各部首长由总统任命。立法院是最高立法机关,但所提法律均需先经过行政会议议决,总统对立法院的决议有权提请复议、这一规定(   )

    A . 推动了共和制民主化进程 B . 暴露了国民政府一党专政本质 C . 践行了孙中山的宪政思想 D . 奠定了全民族抗战的政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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