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恪
唐恪,字钦叟,杭州钱塘人。四岁而孤,闻人言其父,辄悲泣。以荫登第,调郴尉。县民有被害而尸不获,吏执其邻人,抑使自诬,令以为信。恪争之,令曰:“否将为君累。”恪曰:“吾为尉而盗不能捕,更俾①亡辜死乎?”躬出访求,夕,若有告者,旦而得尸,遂获盗。知榆次,县豪子雄于乡萃逋②庇奸不输公赋前后莫敢诘。 恪以理善晓之,悟而自悔,折节为长者。最闻,握提举河东常平,江东转运判官。
徙沧州。河决,水犯城下,恪乘城救理。都水孟昌龄移檄索船与兵,恪报水势方恶,船当以备缓急,沧为极边,兵非有旨不敢遣。昌龄怒,劾之,恪不为动,益治水。水去,城得全,诏书嘉奖。乃上疏请暂免诸县租等第振贷,以宽被水之民未报,悉便宜罢行之,民大悦。
【注释】①俾(bǐ):使。②萃遗(cuì bū):聚集逃亡之徒。
县 豪 子 雄 于 乡 萃 逋 庇 奸 不 输 公 赋 前 后 莫 敢 诘 。
否将为君累( )
更俾亡辜死乎( )
益治水( )
乃上疏请暂免诸县租,等第振贷,以宽被水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