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辜榷(今译独占)专利之事,为斯密氏(英国学者亚当·斯密)所深恶,诚哉其足恶也。然而有时以通国公利而论,专之愈于不专。此如创机著书诸事,各国例许专利,非不知专利之致不平也,然不专利则无以奖劝激励。人莫之为,而国家所失滋多,故宁许之。
——1901年严复
材料二 美国允许中国人将其创制之物在美国领取专利牌照云云,此时中国人岂有能创制新机在美国设厂者?不过籍此饵我允保护美人专利耳,真愚我也。所谓保护者,即禁我仿效之谓也。现中国各省局厂仿用外洋新机,仿造专利机件不少,且正欲各处推广制造以挽权利。此款一经允许,各国无不援照此约。一经批准之后,各国洋人纷纷赴南北洋挂号,我不能拒,则不独中国将来不能仿效新机新法,永远不能振兴制造,即现有之各省制造各局枪弹炮药各厂仿效外洋新法新机者,必须立即停工,中国受害实非浅鲜。……若准保护美国专利牌照,是自塞其智慧。
——1903年张之洞针对中美商约谈判给中国谈判代表的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