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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3高二下·阎良期末)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按唐制,由吏部考功司主管官吏考课事宜。三品以上官由皇帝亲自考核。考课每年一小考,四年一大考。各部门的主管长官根据国家规定的“四善”、“二十七最”的标准,对所属的流内官进行年终考核。考课标准为四善二十七最法,“四善”:一曰德义有闻,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称,四曰恪勤匪懈。经过考核,定出上、中、下三等九级,每个等级都有相应的考课标准和奖惩办法。唐朝考课,前期过严;“安史之乱”以后,则失之于过宽。 

    ——摘编自张晋藩《考课:中国古代职官管理的重要制度》

    材料二 按宋制,于州上设“路”,为地方最高一级政权。路设经略安抚使、转运使、提点刑狱使、提举常平使分别执掌军政、财政、司法等事,号为“监司”,互不统属,相互监督,各自对皇帝负责。监司负责考课州县,监司之间也实行互监法,以防止失监、漏监。但宋朝从太祖时起,便优待职官,一入仕途,不问治绩劳逸,只要无大过错,照例文官三年一升,武官五年一迁,“贤愚同等,清浊一致”。虽有考官之法,大都流于形式。 

    ——摘编自张晋藩《考课与监察:中国古代职官管理的法律传统》

    1. (1) 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唐代考课制的特点及变化。
    2. (2) 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宋代地方考课与监察制度的主要特征及其消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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