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初年,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备的户籍管理制度。户籍管理的核心内容为里甲制。里长、甲首皆轮流担任,他们要负责管束所属人户,统计其丁、产变化状况,督促生产,调解纠纷。在设置里甲的基础上编造黄册,每里一册,登载该里110户的丁、口数以及年龄、财产状况。
明朝的正役以里甲为单位轮充,亦称里甲正役。里甲正役的主要工作,是协助粮长催征钱粮,协助官府维持治安、拘捕罪犯,办运上贡物料,支应官府公用等等。
随着赋役制度的改革,里甲制逐渐瓦解。明朝后期,开始采取新的户籍管理制度保甲制。其重点在维持地方治安,与金役无关,保甲的册籍只书写籍贯、丁口,不载财产状况和户籍类别。但里甲制并未取消,只是渐趋有名无实而已。清朝前期,里甲、保甲并存,里甲负责管理户籍,征收丁银,保甲负责维持治安。雍正时期赋役制度改革,里甲制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渐与保甲合并。
——摘编自张帆《中国古代简史》
阅读材料,结合所学,评析里甲制的兴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