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至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
清政府实行的是台湾风山县安平镇鹿耳门与厦门之间单口对渡贸易政策
嘉庆十五年(1810年)起
清当局允许闽省厦门、(泉州)蚶江、(福州)五虎门船只通行台湾三口
嘉庆十五年五月二十八日(1810年6月29日)起
清帝谕内阁“商船往来(台海两岸)贩易,驶赴海口,自应听其乘风信便,径往收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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