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信用"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多表述为"诚信"。在中国古代,作为伦理准则的诚信,适用于封闭的以血缘和地缘为纽带的"熟人社会"。诚信的实现要依靠"上行下效",依靠榜样的力量。诚信是由社会舆论和个体内心信念保障实施的,失信于人会被人群疏远从而失去在社会关系中的地位。诚信作为立身之本,作为人际交往的基本原则甚至成为治国之道是社会正常运转的重要基础。
——摘编自王玉花、宋桂红《谈中、西方文化中信用的观念》
材料二 西方传统信用文化认为个人自由是缔结契约的前提。"信"是适用于"陌生人"之间的原则,是体现社会正义的重要方面,人们普遍认同诚信观念的经济价值。罗马法中已建立了相应的诚信契约制度。在诚信契约中,债务人不仅要承担契约规定的义务,而且必须承担诚实、善意的补充义务。建立在契约关系之上的西方信用文化带有法律和秩序的属性,能够起到协调人际关系、净化经济活动运行环境的作用。
——摘编自李新庚《信用理论与制度建设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