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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3高一上·鹤山期中) 制度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项目

    内容摘编

    考试科目

    隋代贡举科目大概有秀才、进士、俊士、明经四科。唐太宗之后,又有很大发展。唐武则天前后,增加了五经、三经及学究—经,创立了殿试和武举。

    应举人资格

    唐代曾规定,“如迹涉疏狂,兼亏礼教,或曾为官司科罚……不得申送入”;宋代曾“犯刑责,不孝不悌、为害乡里”等不得应举。

    唐以前均规定“工商不得入仕”;唐后期规定工商业者改业三年之后可以入仕;宋代规定“如工商杂类人内有奇才异行、卓然不群者,亦许解送。”

    考试方法

    唐代科举考试并不糊名,应考者姓名对主司是公开的;宋代采取封弥制,亦称糊名法,是将试卷上的举人姓名、年甲、三代、乡贯等密封或去掉,代之以字号,以防考试官在评定试卷时徇私作弊。

    材料二

    唐代租庸调税制的特点是“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在这种税制下,皇室贵戚、官僚贵族、孝子顺孙、义夫节妇、逃户流民为了生存投靠地主豪强做荫户,不承担国家的租税徭役。由此,只有30%至50%的户和14%的人口承担国家的全部租税,租税负担处于极不合理状态。建中元年(780年),德宗下令:“令黜陟观察使及州县长官,据旧征税数,及人户土客,定等第钱数多少,为夏、秋两税”。两税法在预算上实行“量出为入”的原则。每年财政经费先计算数额,然后按照各地的土地、人口、条件等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分配时坚持贫富有差,税负均等。这一原则防止了地方官吏强取豪夺,多收多征,加重民众的负担。

    ——摘编自张帆《中国古代经济简史》

    1. (1) 根据材料一,指出科举制发展演变的特点
    2. (2) 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唐代两税法实施的背景,并说明其引发的赋税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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