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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3高二上·湛江期末) 阅读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时间

    史实

    1609年

    荷兰东印度公司律师格劳秀斯在《论海洋自由》中,认为每个国家都可以在海上自由航行。此后,荷兰打着海洋自由的旗号,几乎垄断了北海的渔业,将捕捞范围扩展至英国海岸

    1613年

    英国威尔伍德受命于国王,发表《海洋法概览》,反驳格劳秀斯,承认各国均享有海洋自由,但沿岸国对靠近本国海岸水域享有主权

    1625年

    弗莱塔受西班牙政府委托,出版了《论西班牙政府对亚洲的正义统治权》,回应格劳秀斯的攻击,主张国家像对陆地一样取得海洋的所有权

    材料二:和平解决海洋争议的规范精神酝酿于二战后,在21世纪得到了广泛确认。被称为“海洋宪章”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当前全球各处的领海主权争端、海上天然资源管理、污染处理等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裁决作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多处规定了海洋利用的“和平目的”和“和平用途”。《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则的广泛实践、海洋争议的加剧和大国海洋地缘竞争的回归,正推动着“海洋自由”向着更为平衡的方向发展。

    ——摘编自胡波《从霸权更替到“多极制衡”——16世纪以来的海上格局演变》

    根据材料一,指出表格所列国家17世纪有关海洋权利争论的主要观点。有学者认为,长期以来,海上格局基本上是一个单极霸权体系;21世纪以来,力量平衡或均势将代替海洋霸权成为主流格局,进而影响海洋权益的利用。结合上述材料,评述该学者的观点。(要求:赞成该观点或另提出一个观点均可,并阐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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