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1912年9月 | 中华书局出版 | 《中华中学历史教科书》 | 中华民族以汉族为主位,其他各族,更起迭仆,与汉族互有关系者,日苗族、日通古斯族(满族)、曰蒙古族、曰土耳其族(回族)、曰西藏族。 |
1923年9月 | 商务印书馆出版 | 《现代初中教科书:本国史》 | 构成中国历史的民族,是华、苗、东胡、蒙古、突厥、藏、韩七族。七族之中,华族是主要分子。把“中华民族”简称为“华族”或“中华族”,用来指称“汉族”。 |
1940年 | 国民政府第三次修订 | 《修正初级中学历史课程标准》 | 叙述中华民族之演进,特别注意支族间之融合与其相互依存之关系,以阐发全民族团结之历史的根据,而于历史上之光荣,以及近代所受列强之侵略及其原因,以激化学生复兴民族之意志与决心。 |
——摘编自郑大华《论民国初年到抗战时期历史教科书对“中华民族”的书写》
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拟定一个具体的论题,并予以阐述。(要求:论题明确,紧扣材料,史论结合,表述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