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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高二下·郴州月考)
杨某为聋哑人,生活不能自理,无配偶、无子女,其父母与唯一的姐姐先于其去世。顾某芳等三人尽心照料杨某饮食起居,杨某生病住院期间,三人轮流探望、陪护,并负责处理住院费用。2021年1月杨某在医院死亡,顾某芳等三人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后顾某芳等三人向法院申请指定太仓市民政局为杨某的遗产管理人。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审理后,指定太仓市民政局作为杨某的遗产管理人。杨某房屋等遗产适当分给三人。法院做出该判决的原因( )
①顾某芳等三人对于杨某进行了事实上的扶养
②顾某芳等三人依法享有对杨某遗产的继承权
③有利于弘扬守望相助、扶残济困的善良风俗
④有利于彰显法律监督机关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A . ①③
B . ①④
C . ②③
D . ②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