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在此案中( )
①小汪和小陈形成了有效合同关系,小汪应承担违约责任
②小汪对小陈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③小汪无偿帮助并非免责理由,驾驶人对搭乘人安全负有保障义务
④小汪与同学之间的互助弘扬了社会主义价值观,依法可减轻责任
①对韩先生的隐私权及其个人信息保护构成现实妨碍
②导致韩先生的名誉受损,应该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
③出于保护自身安全,并无意窥探他人隐私,不构成侵权
④超过了正当的权利行使界限,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①崔某以欺骗、隐瞒的方式签订买卖合同,故而买卖合同不能生效
②刘某维权时必须经过仲裁才可提起诉讼
③该房屋买卖合同已经生效,刘某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
④崔某违背诚信原则
①张老太作为法定监护人,有权继承张大爷的遗产
②张大爷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该赠与合同无效
③张大爷的赠与合同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因而有效
④张老太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活动
①因虚拟形象与肖像只是高度近似,故该公司不构成侵权
②因虚拟形象与肖像高度近似,该公司侵犯了杨某的肖像权
③该公司使用近似杨某的虚拟形象,侵犯了杨某的名誉权
④该公司应当停止侵害,并向杨某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
①顾某芳等三人对于杨某进行了事实上的扶养
②顾某芳等三人依法享有对杨某遗产的继承权
③有利于弘扬守望相助、扶残济困的善良风俗
④有利于彰显法律监督机关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①不该,因为该债务发生在老张与妻子夫妻关系出现裂痕期间
②不该,因为家里已经没有任何存款、没有能力偿还该债务了
③不该,“我还会再相信你吗”表明该债非夫妻共同意思表示
④不该,“没往家里拿”表明该债不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
①张某无权独立处分房屋,周某有权追回
②房屋已办理过户手续,其所有权归杨某
③杨某不符合善意取得房屋,该交易无效
④杨某租得了张某与周某房屋的用益物权
①小张爸爸的遗产共价值330万元
②小张爸爸的遗赠不具备完全法律效力
③婚后获得的稿酬10万元属于共同财产
④婚后出售商品房增值的100万元属于共同财产
①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②公司侵害了小王等3人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③公司与小王等3人签订的合同违反劳动法,是无效的合同
④劳动纠纷如果没有经过劳动仲裁程序,法院就不予受理
①徐某的劳动关系是应M公司要求变动的,应该合并计算
②关于该争议,徐某只能选择仲裁后对结果不服才能提起诉讼
③徐某是在B公司离职的,只能计算在B公司的服务年限
④关于该争议,徐某可以选择仲裁或者诉讼,但是只能择其一
①有利于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消费的权利
②有助于广大生产经营者扩大市场,并最终增进社会整体福祉
③是指经营者发现其产品危及人身安全,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
④充分说明在民事法律关系上,消费者的权利就是生产者的义务
①存在产品质量、虚假宣传、维权困难等问题,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②改变了营销方式,某些头部主播凭流量优势形成垄断,破坏市场秩序
③开辟新的销售渠道,连接供需双方,提高交易效率,促进资源合理配置
④倒逼实体店铺进行改革,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为经济注入了新的动力
①双方当事人均可委托辩护人帮助其进行刑事诉讼
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超过正当界限就构成了违约
③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④双方应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
①本案适用侵权责任过错推定原则
②张先生可以委托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③吴女士对自己的诉讼主张负有举证责任
④该物业公司需要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①离婚可以请仲裁机构仲裁
②法院判决儿子陈小某由李某抚养,陈某无权探望儿子
③法院的判决符合“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④李某应履行协助的义务,其不允许陈某探望儿子的行为是错误的
某日夜晚,狄女士在丈夫的陪同下,带领孩子外出散步,路过严先生卖仓鼠的摊位,被仓鼠圆嘟嘟、毛茸茸的外观所吸引,一家人驻足观看一会后,想买一只回家喂养。挑选好心仪的仓鼠,狄女士将手伸进笼子里,想与仓鼠友好互动,谁知温顺的仓鼠在狄女士伸手的刹那,咬住其中指。经送医治疗,需注射狂犬疫苗、破伤风免疫球蛋白针,共计花费医疗费、交通费905元。
原告狄女士认为,严先生无证经营,卖活体仓鼠没有检疫证,未设置警告牌,事发后态度恶劣,拒绝承担责任,协商无果只能诉至法院,并提交了《接处警登记表》《门诊病历》等证据。
被告严先生认为,狄女士作为成年人,应能预见到伸手摸仓鼠可能遇到的风险,且其伸手摸仓鼠系自愿行为,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并提交照片一张,显示在开放式透明盒上张贴《温馨提示》一张,内容为:小宠胆小请勿拍笼,活体售出不退不换。
假如你是本案的审判法官,你将做出怎么样判决?说明理由。
刘某个人经营粮油批发门市,经人介绍与潘某认识,2021年8月,潘某与刘某商定了粮油产品的种类、数量、价格后,刘某分四批发出了共计价值389300元的货物,均由潘某指示装卸交付货物,经潘某介绍,以上交易由某商贸公司与刘某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出具了收货凭证。因某商贸公司未按约定支付货款,刘某将该公司诉至法院并胜诉,但执行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并无清偿能力。为此,刘某另行起诉,主张由潘某支付货款。潘某认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买卖合同关系,潘某没有付款义务。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潘某对某商贸公司尚欠刘某的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是否要承担清偿责任。
2012年,尤某(男)与曾某(女)育有一子小尤。2017年,尤某与曾某协议离婚,约定小尤的抚养权归尤某,曾某每月支付抚养费并可每周探望小尤一次。2022年,小尤书写了一份《声明》,称难以接受妈妈探望时对其发问、使其陷入父母纷争的尴尬境地的行为,拒绝妈妈探望。尤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曾某探望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请求法院判令中止曾某对孩子的探望权。庭审中,曾某辩称,自己从未侵害孩子的合法权益,孩子出现烦躁、敏感、逃避的情绪是父亲尤某对孩子灌输的思想与自我认知错位所致,而不是对母亲探望的抗拒心理。法院经审理,本着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驳回了尤某关于中止曾某探望权的申请。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不予支持尤某关于中止曾某探望权的主张的理由,并给曾某行使其探望权提出合理建议。
米其林公司是世界著名的轮胎生产商和全球500强企业之一。上世纪80年代以来,其先后在中国注册“MICHELIN”和“米其林”商标,使用类别为车轮、轮胎、内胎,以及为旅游者提供旅店和餐馆地址信息等商品和服务,并多次被我国认定为驰名商标。因“MICHELIN”对应的粤语发音为“米芝莲”,1990年和2009年,米其林公司先后在中国香港注册了多件“MICHELIN”和“米芝莲”商标。
钱某2013年在上海开了米芝莲奶茶店;2014年又在上海成立米芝莲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未获得商标使用权的情况下,上海米芝莲以“米芝莲”作为企业字号和店铺招牌,并对外招揽加盟商。还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文案中,存在多处故意将自身与米其林“挂钩”的表述。对此,米其林公司将上海米芝莲公司诉至法院,主张上海米芝莲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会否支持米其林公司的主张?并请说明原因。
小明在腾腾菜面馆吃完小面出来,心满意足地准备回家时,天降横祸,被面馆外一棵枯死的树木断枝砸伤手臂,在医院治疗期间花去医疗费等费用5000多元。小明出院后获悉,砸伤自己的这棵树由面馆老板种植,但老板因生意繁忙而少有打理。小明直接找到面馆老板,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但老板以小明不小心为由拒绝赔偿。小明一纸诉状将面馆老板告到当地人民法院。法院认为面馆老板既是树木的所有人,又是树木的管理人,未及时清理枯枝,未及时排除枯枝折断伤人的安全隐患导致了小明手臂受伤。并且面馆老板在法庭上不能提供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据。最后法院依法判决面馆老板赔偿小明医疗费等费用。
民法典第1257条,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结合本案,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判决的理由并说明本案所实行的举证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