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周某与黎某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将周某房屋一半产权转让与黎某。2007年,周某记述:周某自1993年起得到黎某诸多照顾,并于2004年将房屋一半产权过户给黎某。后周某与黎某全家共同生活,受到悉心照养。而周某女儿何某自2000年后与周某形同陌路。
2015年,周某与黎某签订《以房养老有偿服务合同》:周某自愿于2004年将房屋一半产权无偿赠与黎某,经过十余年来的共同生活,黎某仍一如既往、无微不至地照顾与关怀,故将房屋余下产权以以房养老形式给予黎某。黎某承诺照料周某衣食住行到终老,周某对赠与房屋有终身居住权并以家庭形式居家养老。
2022年,周某因病去世,享年87岁。黎某将周某骨灰安葬于周某原籍。2023年,何某起诉至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为周某与黎某签订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判令黎某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到何某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