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乐”以及它的同义词“清欢”,从仁哲时期宋人的语用来看,指一种愉悦,这种愉悦与欲念满足无关,与具体的功利性的满足无关,也与合目的性的道德愉悦无关。文人士大夫们意识到了有这样一种愉悦——这种愉悦是精神性的,也是自由的,这种愉悦可以来自对“自然”的欣赏,也可以来自对艺术的欣赏或某种文化活动,这种愉悦同时也是静观性的。欧阳修较早地意识到了这种愉悦,他在嘉祐三年(1058)的一篇散文中,对人的愉悦作了一个两分——富贵者之乐和山林者之乐,他说:
夫穷天下之物无不得其欲者,富贵者之乐也。至于荫长松,藉丰草,听山溜之潺湲,饮石泉之滴沥,此山林者之乐也。而山林之士视天下之乐,不一动其心。或有欲于心,顾力不可得而止者,乃能退而获乐于斯。
物欲的满足会带来富贵者之“乐”,而通过欣赏山石林泉所获得的山林者之“乐”,可以获得精神上的满足——“自足而高世”,且这种“乐”“无累于心”,是一种与欲念满足无关的“静中之乐”。欧阳修没有为这种“乐”命名,但在“无欲”“山林”“无累”和“静”这些话语中,对这种“乐”的内涵进行了基本描述。稍晚一些,理学家邵雍在写于嘉祐六年的《名利吟》中,命名了这种“乐”——清欢:
名利到头非乐事,风波终久少安流。稍邻美誉无多取,才近清欢与剩求。美誉既多须有患,清欢虽剩且无忧。滔滔天下曾知否,覆辙相寻卒未休。
这段话区分了富贵者之乐——美誉,与山林者之乐——清欢。清欢显然是一种与功利性满足无关的愉悦。“清欢”这个概念的产生先于宋代,这一点稍后再述,但阐释“清欢”的非功利性和绝对性,却是邵雍的功劳,他倡导一种闲逸、超脱、自由的心灵状态,并以此为乐。正如他在下面这首诗中所述:“清欢少有虚三日,剧饮未尝过五分。相见心中无别事,不评兴废只论文”。大约在邵雍阐释清欢的同时,宋代士大夫赵抃在《同周敦颐国博游马祖山》中说:“联镳归去尤清乐,数里松风耸骨毛。”赵抃所用的“清乐”,是现存文献中可看到的从“心灵之愉悦”的角度对这个词最早的使用。“清乐”本来是一个音乐概念,即清商乐,指称汉代至六朝时代的俗乐,沈括也说:“前世新声为‘清乐'(yuè),合胡部者为‘宴乐’”。但本文所引宋人诗文中的“清乐”(lè)显然是一个新词,“乐”不再指音乐,而是欢乐喜悦。
“清欢”与“清乐”是同义词,总体来说“欢”比“乐”更强烈一些,清欢比清乐更感性一些,精神性更强一些,但究竟使用哪个词,或许是由上下文的平仄关系决定的。“清欢”一词,在唐以前的用例一见陶渊明,一见隋炀帝,但都不可靠,应出自五代或宋人伪作。陶渊明的用例见于署名后唐冯贽的《云仙散录》:“《渊明别传》曰:陶渊明得太守送酒,多以舂秫水杂投之,曰:‘少延清欢数日。’”隋炀帝的用例来自宋代刘斧《青琐高议》所载《海山记》,记中有炀帝《望江南》词八首,其七云:“湖上酒,终日助清欢。”这样,“清欢”这个词就找不到唐以前的可靠用例,最早看到是唐人的偶尔使用,到了宋代才成为一个常用词。有学者在《全唐诗》和《全唐五代词》正副编中各发现了2个用例,《全宋词》中则有41例,《全宋诗》电子版中可以检索到62例。
“清欢”真正广泛应用,要到宋仁宗、哲宗年间,其中最著名的,除了邵雍之外,应当是苏轼的名句:“人间有味是清欢”。黄庭坚也用过这个词:“身健在,且加餐。舞裙歌板尽清欢。黄花白发相牵挽,付与时人冷眼看。”
“清乐”则以赵抃之诗为始被广泛使用。北宋黄履在《次韵和正仲游华严此君亭》中说:“吾曹对此但欲适清乐,不学渭川之人兮资千亩以敌万钟。”宋徽宗亦有诗云:“忘忧清乐在枰棋,仙子精功岁未笄。”“清乐”的使用在南宋更为普遍,如范成大诗云:“无端拙恙妨清乐,未许扁舟到五湖。”还有葛郯《柳梢青》词:“橘内仙翁,棋边公子,共成清乐。”
“清欢/清乐”的出现与广泛使用,说明欧阳修所描述的那种山林者之乐,成为一种观念上的自觉,为文人士大夫的心灵所喜,并且最终成为中国古代的文人士大夫对审美与艺术欣赏所获得的愉悦的代称。
(摘编自刘旭光《清乐:中国古代审美愉悦的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