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太尉在泾州为营田官。泾大将焦令谌取人田,自占数十顷,给与农,曰:“且熟,归我半。”是岁大旱,野无草,农以告谌。谌曰:“我知入数而已,不知旱也。 ”督责益急,农且饥死,无以偿。即告太尉。
太尉判状辞甚巽① , 使人求谕谌。谌盛怒,召农者曰:“我畏段某耶?何敢言我!”取判铺背上,以大杖击二十,垂死,舆来庭中。太尉大泣曰:“乃我困汝!”即自取水洗去血手注善药旦夕自哺农者然后食。取骑马卖,市谷代偿,使勿知。
淮西寓军帅尹少荣,刚直士也。入见谌,大骂曰:“汝诚人那?泾州野如赭② , 人且饥死;而必得谷,又用大杖击无罪者。段公,仁信大人也,而汝不知敬。今段公唯一马,贱卖市谷入汝,汝又取不耻。凡为人傲天灾、犯大人、击无罪者,又取仁者谷,使主人出无马,汝将何以视天地,尚不愧奴隶耶!”谌虽暴抗,然闻言则大愧流汗,不能食,曰:“吾终不可以见段公!”一夕,自恨死。
(选自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
【注释】①巽(xùn): 褐色。同“逊”,谦恭。②野如赭(zhě):形容土地赤裸,寸草不生。赭:赤。
即自取水洗去血手注善药旦夕自哺农者然后食
督责益急,农且饥死,无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