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传(节选)
朱熹,徽州婺源人。熹幼颖悟,甫能言,父指天示之曰:“天也。”熹问曰:“天之上何物?”父异之。就傅,授以《孝经》,一阅,题其上曰:“不若是,非人也。”尝从群儿戏沙上,独端坐,以指画沙,视之,八卦也。年十八贡于乡,中绍兴十八年进士第。主泉州同安簿,选邑秀民充弟子员,日与讲说圣贤修己治人之道,禁女妇之为僧道者。
淳熙五年,除知南康军。至郡,兴利除害,值岁不雨,治荒救饥 , 多所全活。讫事,奏乞依格推赏纳粟人。间诣郡学,引进士子与之讲论。访白鹿洞书院遗址,奏复其旧,为《学规》俾守之。会浙东大饥,宰相王淮奏改熹提举浙东常平茶盐公事,即日单车就道。复以纳粟人未推赏,辞职名。纳粟赏行,遂受职名。熹日钩访民隐,按行境内,单车屏徒从,所至人不及知。
(有删改)
甫能言( )
父异之( )
间诣郡学( )
会浙东大饥( )
①尝从群儿戏沙上,独端坐,以指画沙,视之,八卦也。
②值岁不雨,治荒救饥,多所全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