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票不能“退改签”,是否违法?营销短信“轰炸”,是否构成安宁权侵权?中介公司收取租金及押金后跑路,租客能否要求房东返还....近年来,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召开新闻发布会、与媒体合办栏目等形式,发布本院审结的典型案例710多件,内容涉及侵犯安宁权、彩礼、商品房买卖、新业态用工等纠纷。让每一个典型案例都变成指导老百姓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生动教材。
“民法典实施后首起安宁权纠纷”案例,引起全社会对保护公民安宁权的关注;“婚约期间赠送汽车属于附条件的赠与行为”“无接触交通事故属于保险理赔范围”等案例数次登上央视新闻栏目;“某大厦火灾隐患行政诉讼纠纷”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发布典型案例,在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学法用法方面很有意义。人们可以通过审结生效的案例了解裁判规则,使当事人对纠纷处理有一个合理的心理预期,减少不必要的诉讼,同时,也方便各类社会调解组织“以案说法”,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真正起到“发布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知识,分析发布典型案例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