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字元晦,一字仲晦,甫能言,父指天示之曰:“天也。”熹问曰:“天之上何物?”松异之。就傅,授以《孝经》,一阅,非人也。”尝从群儿戏沙上独端坐以指画沙八卦也。年十八贡于乡,中绍兴十八年进士第。主泉州同安簿,选邑秀民充弟子员,禁女妇之为僧道者。
淳熙五年,除知南康军。至郡,兴利除害,值岁不雨,治荒救饥,多所全活。讫事,奏乞依格推赏纳粟人。间诣郡学① , 引进士子与之讲论。访白鹿洞书院遗址,奏复其旧,为《学规》俾守之。
会浙东大饥,宰相王淮奏改熹提举浙东常平茶盐公事,即日单车就道。复以纳粟人未推赏,遂受职名。即移书他郡,募米商,蠲②其征,及至,则客舟之米已辐凑。熹日钩访民隐,单车屏徒从,所至人不及知。郡县官吏惮其风采,所部肃然。凡丁钱、和买、役法、榷酤之政,有不便于民者③而革之。于救荒之余,随事处画,必为经久之计。有短熹者,谓其疏于为政,上谓王淮曰:“朱熹政事却有可观。”
庆元二年,沈继祖为监察御史,诬熹十罪,门人蔡元定亦送道州编管。四年,熹以年近七十,五年,依所请。明年卒。
注释:①郡学:州郡的学校。②蠲:减免;免除。③厘:整理;治理。
尝从群儿戏沙上独端坐以指画沙八卦也
①值岁不雨,治荒救饥,多所全活。
②间诣郡学,引进士子与之讲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