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高某夫妇与龚某系邻居,双方因邻里琐事产生矛盾。2023年6月,龚某在成员百余人的“互帮互助群”和“邻里互助群”小区微信群内,发布针对王某某夫妇家庭生活、子女教育及道德品行方面的言论。王某某、高某认为龚某的言论给其造成了精神痛苦,导致了其社会评价降低、名誉受损等后果,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龚某在上述微信群内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最后法院判决龚某在涉案两个微信群内以书面形式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判决生效后,因涉案微信群之一已解散,在执行法官见证下,龚某逐户上门说明情况,同时在楼道口张贴致歉公告。
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相关知识,分析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