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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高二下·南充月考)
双十一期间,李某以优惠价在某网店下单购买茶几和斗柜各一件,支付货款后,商家承诺三天内发货。三天后,商家并未发货。李某多次联系商家客服人员询问,客月员回复“茶几不做了,可以申请退款;斗柜需李某补拍链接差价才能发货”。事实上,该商家此时于另一电商平台的店铺中正在平价销售同款茶几和斗柜。双方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李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商家对茶几进行退款,对斗柜继续发货,并按照三倍货款进行赔偿。以上诉求均得到法院支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法院支持李某诉求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