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4·汕头模拟)
高某与李某系高某翔的叔婶,自二人患病后,高某翔专职照顾他们,二人出于感激,令高某翔的妻子代书《遗嘱》,内容为由高某翔负责二人生养处葬,其全部遗产由高某翔继承,高某翔对此毫不知情。二人去世后,高某与李某的独生子高某亮得知《遗嘱》内容表示强烈反对,以高某翔为被告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涉案《遗嘱》无效、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
A . 该遗嘱实为遗赠抚养协议,遗产应由高某翔取得
B . 高某翔因照顾被继承人,可以继承适当的遗产
C . 该遗嘱无效,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D . 因高某翔对被继承人尽主要赡养义务,应视其为第一顺位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