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①曹大爷的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当继承全部遗产
②居委会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遗产纠纷
③居委会按协议履行了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④居委会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老人的遗产
①说明顾氏兄弟对杨某遗产的继承属于合法的遗产继承
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的具体生动体现
③表明法院本着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原则处理相邻关系
④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守望相助、扶残救济的善良风俗
①只有通过书面形式意定监护签订协议才能确保法律效力
②张大爷的儿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张大爷的财产
③遗赠抚养协议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王先生应继承张大爷的遗产
④张大爷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协议无效
①成年子女负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婚生子李甲和养女李乙都有义务赡养李某
②考虑袁某实际情况和各继承人履行义务情况,李某绝大部分遗产应归袁某所有
③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养女李乙,却不尽抚养义务因而无权要求分配遗产
④李某未留遗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袁某、李甲、李乙应当平分遗产
①丁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丙无权继承遗产
②应尊重甲、乙生前意愿,由丙继承全部遗产
③该口头遗嘱无效,应由丙、丁共同继承遗产
④丙、丁应当互谅互让,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①刘某的一次性死亡抚恤金不是其个人遗产
②公司并没有侵犯刘某休息休假的劳动权利
③李某与儿子小刘的纠纷还可通过仲裁解决
④刘某对财产的约定将使李某获得更多继承
①顾某承担了杨某生养死葬的义务,依照遗嘱继承全部遗产
②杨某的代书遗嘱无效,于某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利继承遗产
③于某和顾某的纠纷,在仲裁与诉讼之间只能选择其一适用
④于某和顾某应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解决
①继承人在法定范围内,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②三儿子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应在一定范围内少分
③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数份遗嘱,应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④第一份遗嘱经过公证,三儿子可继承其中一套的一半房产
①蔡司令之妻可要求金凤凰返还支票或对应金额
②蔡司令之妻只能够追回这张支票中的一半金额
③蔡司令私自将钱款赠与金凤凰,赠与行为无效
④蔡司令侵犯了宝总的隐私权,应承担违约责任
①法院不会支持黎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
②傅某与黎某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
③傅某与黎某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④法院会支持黎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
①两子一女作为法定继承人,应平分房产
②东边两间房和北边一间房由女儿继承
③西边两间房有小儿子继承
④东边两间房由大儿子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
①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王某遗产应按遗嘱办理
②口头遗嘱没有经过公证,因此不具有法律效力
③养老院可以根据王某的口头遗嘱,继承王某50万元存款
④王某在神志清楚且有人见证情况下的口头遗嘱是最后有效的遗嘱
①孙乙、孙丙并未丧失法定继承的权利 ②第一顺序继承人为袁某及婚生子孙乙
③孙乙、孙丙不能被指作意定监护人 ④袁某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应该多分遗产
①王女士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均等分割
②王女士生前留下的口头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无法律效力
③大儿媳作为第顺序继承 人因没有照顾好王女士可不分配遗产
④百万大街的房产属于王女士的个人财产,应按其生前意愿由二儿子继承
①顾氏三兄弟对杨某有实质性的扶养行为
②顾氏三兄弟获得杨某的遗产属于法定继承
③顾氏三兄弟履行了赡养杨某的法定义务
④判决是对申请人助残扶弱、尊老敬老善举的肯定
①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故继子无权继承遗产
②李某遗嘱未给残疾继子保留必要遗产份额,违反法律规定
③遗嘱自由不是绝对的,民法典对遗嘱自由作了一定限制
④如果遗嘱是李某真实意思表示,法院应驳回继子诉讼请求
①遗赠扶养协议无效——见证人与曹大爷系亲属关系
②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曹大爷的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曹大爷的子女继承遗产——居委会未对曹大爷尽到照料义务
④居委会接受遗赠——曹大爷的子女未尽赡养义务,居委会履行约定
①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李某珍的诉讼请求会得到法院支持
②李某珍的四个子女不仅要经济上供养她,还应该在生活上照料她
③如果李某珍的四个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将会被剥夺继承权
④李某珍四个子女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①各级人大结合实际,不断完善法律
②家长担起责任,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③网络企业自我检视,制定相关规则
④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纠正监护失职
①安安的充值行为与其年龄与智力相适应,应为有效
②爸爸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对于损失应承担一定责任
③爸爸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④依照法律,爸爸可对安安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场景 |
案例 |
① |
小怀在楼梯上不慎将甲同学绊倒,导致甲同学摔伤了胳膊。小怀的父母接到通知后,立即陪同甲同学的父母,带甲同学到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并支付了甲同学的医药费和营养费。 |
② |
晚上,小怀照例打开微信,一家人要和远在老家的爷爷奶奶视频聊天。奶奶说收到了妈妈寄过去的钙片和新衣服;爷爷也从微信上接收了生活费,妈妈叮嘱两位长辈要按时进行体检。 |
③ |
小怀一家去小姑家祝贺添丁之喜,家中一派喜气洋洋。小姑张某在高兴之余无奈地叹了口气,原来,姑父李某想让小姑辞职照料孩子,小姑始终不同意,两人为此多次发生争执未果。 |
④ |
小怀的兄长刘某与杨某于2020年结婚,后因感情不和于2022年离婚,但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发生争议。其中,有以下财产存在争议: a.2021年,杨某于2016年创作的小说《槐宝》取得稿费10万元 b.2023年,刘某于2021年创作的画作《浩星》发表并售出获益2万元 c.2020年,杨某车祸重伤后所获得的6万元赔偿金 d.2022年,刘某在离婚冷静期内的工资奖金1万元 |
下列对案例的分析,正确的是( )
社会新闻 |
小组观点 |
王某和李某婚后一直没有子女,认了朋友家的小孩小明为干儿子。经过多年相处,王某、李某和小明的感情愈加深厚。王某、李某决定设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小明。 |
①小明虽然不是王某和李某的法定继承人,但是可以获得王某和李某的遗产。 |
张三与李四离婚后,王五来找李四称:“此前张三从我这借了10万元,现在我联系不上他,这笔钱你来还吧。”李四说:“钱是张三借的,我并不知情,我们已经离婚了,你找他还吧。” |
②李四有义务还钱。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小王去游泳,将随身物品寄存在储物柜内,返回时发现储物柜内的物品不见了。小王找到游泳馆的经理讨要说法,经理指了指馆内多处张贴着的明显标语“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本店概不负责”。 |
③商家贴的免责标语有效。商家已经在店内公开多次地提醒顾客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履行了应尽的义务,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
老李突发疾病被送至医院,感觉到自己即将离世,可是家里的几个孩子都在外地,暂时赶不回来。他只好将临终遗嘱口头交代给主治医生,代为转达。 |
④该口头遗嘱无效。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
①育小职责大,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权利和义务
②敬老是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③父母有权对子女进行约束和引导,但无权对其进行惩戒
④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有利于促进未成年健康成长
① 彰显依法治国方略,有效破解了离异夫妻“探望不作为”的难题
② 是通过诉讼调解维护未成年人文小某合法权益,呵护其健康成长
③ 表明父母双方与子女间的关系并不会因为父母双方的离婚而消除
④体现出人民法院正确发挥司法能动性,有助于更好实现司法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