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曾某甲诉称:2020年9月11日,在某发型店内,曾某甲出于礼节且基于曾某乙系该店店长和大师傅的考虑,应曾某乙之邀,双方进行掰手腕。其间,双方处于僵持状态时,曾某乙突然发力导致曾某甲右手受伤。故请求判令:某发型店、曾某乙连带赔偿其因身体受到伤害的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83 092.16元,减去曾某乙已支付的10 000 元医疗费,还应赔偿173 092.16 元。
【相关资料】
在大陆法系国家,自甘风险是侵权行为免责的事由之一。2021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增加了自甘风险条款:第1176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