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7岁,用妈妈手机为游戏充值了 3000元。
②16岁,获学校长跑冠军,照片被刊登在当地报纸上,后来照片被一家体育用品公司作为广告宣传使用。
③34岁,在车站捡到一只皮包,未找到失主,遂将皮包带回家。
④67岁,通过快递公司给孩子邮寄海鲜,因天气原因导致延时到达的海鲜腐烂。
对上述事件的法律解释正确的是( )
①7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妈妈可以追回为游戏充值的钱
②体育用品公司侵犯张明的肖像权,张明可以依法主张权利
③捡拾皮包不属于违法行为,张明的做法无可厚非
④快递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应全额赔偿张明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