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年满16周岁的高中学生张某打赏网络主播1000元,其母要求返还
②某市工商局以违法经营为由对甲企业进行处罚,甲企业申请复议
③严某起诉秦某私自占用楼道公用区域的铁围栏,遮挡其厨房采光通风
④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五年,刘某不服提起上诉
①7岁,用妈妈手机为游戏充值了 3000元。
②16岁,获学校长跑冠军,照片被刊登在当地报纸上,后来照片被一家体育用品公司作为广告宣传使用。
③34岁,在车站捡到一只皮包,未找到失主,遂将皮包带回家。
④67岁,通过快递公司给孩子邮寄海鲜,因天气原因导致延时到达的海鲜腐烂。
对上述事件的法律解释正确的是( )
①7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妈妈可以追回为游戏充值的钱
②体育用品公司侵犯张明的肖像权,张明可以依法主张权利
③捡拾皮包不属于违法行为,张明的做法无可厚非
④快递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应全额赔偿张明的损失
①如果小王违约,小刘可以要求小王支付10万元违约金,但需返还小王8万元定金
②如果小王违约,小刘可以要求小王支付10万元违约金,无需返还小王8万元定金
③如果小刘违约,小王可以要求小刘双倍返还定金
④如果小刘违约,小王提出违约金请求时必须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
①206-706住户如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本起伤害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几住户有无过错均应赔偿胡女士损失
③本起伤害属于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法院理应支持胡女士诉求
④本起伤害不能确定侵权责任人,故法院不应支持胡女士的诉求
①孙乙因犯罪长期服刑,失去了继承孙甲遗产的权利
②袁某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可以多分遗产
③袁某、孙乙、孙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继承权
④袁某与孙乙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孙丙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②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等事宜
③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④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应以不允许分割为原则
①仲裁机构的裁决对双方都不具法律约束力
②劳动者有休息休假、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③王先生未经协商和调解,申请仲裁不合法
④劳动法首要原则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①该公司单方面与陆某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有效
②陆某可就该劳动争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若申请仲裁,该劳动争议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
④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是公司员工应履行的义务
①强制自动续费,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②上述运营主体应依法经营,严禁收集个人信息
③上述运营主体不正当竞争,损害竞争者权益
④上述运营主体违反法律规定,应承担侵权责任
①强制扫码点餐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权
2)强制扫码点餐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③商家应依法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④商家经过消费者同意之后就能收集所有信息
①驾校是该案中应承担责任的主体
②法院在开庭前必须先进行调解
③张某应当全额退还李某所交报名费
④李某违约,应自行承担部分违约责任
①姜某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②本案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乘警应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③乘警的处理符合法律规定,姜某的诉求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④若姜某不服法院的一审判决,还可申请提起上诉或行政复议
①李女士应当承担相应证据的举证责任
②若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有权申请再审
③微信群里的聊天记录构成电子数据证据
④李女士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帮助自己诉讼
古风造型视频模板。用户可通过上传个人照片,将视频模板中的人脸替换成用户上传的人脸,除五官发生实质性变化之外,其余内容都与原视频保持一致。对此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
①被告公司侵犯了楼某某的隐私权、肖像权和身份权
②楼某某只有诉至法院,法院才会保护楼某某的权益
③被告公司应承担赔礼道歉、停止侵害的侵权责任
④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楼某某负责举证
①李某提交的检验结果,应作为鉴定意见类证据
②若服饰店对结果不服,可以重新申请仲裁审理
③该调解尊重当事人权利,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
④经上述调解达成的协议,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附件约定条款表明薛女士应知道该车位的不利因素
②甲公司没有全面准确履行合同义务,构成部分违约
③《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成立并且具有法律效力
④薛女士若对法院的判决不服,可要求上级法院调解
2019年,某小区1-号楼全体业主在居民会议上一致签字同意本楼增设电梯,并在小区主要出入口及单元楼道张贴意见征集单、公示、承诺及图纸等相关材料,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随后该增设电梯项目取得了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于 2020年4 月正式开工。
施工期间,邻近的2号楼业主范某认为该电梯安装位置影响其采光,侵犯其合法权益,随后多次在加装电梯施工现场阻碍施工,导致项目停工。居委会调解人员向范某解释,电梯井道采用的是玻璃幕墙,在设计时已经考虑了可能给相邻楼栋及低楼层业主造成的采光问题,尽可能把影响降到最低。但协调无果,于是1号楼业主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范某停止对加装电梯工程的阻挠行为。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止的业主同意。
原告王某,女,现年62岁,与前夫育有一子张某,并含辛茹苦将张养育成人。二十五年前,王某与前夫因感情破裂而离婚,随后改嫁刘某。前年,刘某因病去世,王某一人独居生活,基本生活来源靠领取低保金。现王某年老多病,但张某以王某曾不经自己允许便改嫁为由,拒绝支付赡养费。所以,王某向人民法院对儿子张某提起诉讼。
请结合材料,运用“家庭与婚姻”的知识分析上述案例。
乔某系某保安服务公司乘务管理员,于2020年1月入职,月均实发工资3500元,最后工作至2020年10月14日,当天在接车时发生交通事故。在职期间,保安服务公司未为乔某缴纳社会保险费。2021年12月,某区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乔某所受伤害为工伤。2022年4月30日,某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为: 目前已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捌级。
保安服务公司认为,入职之时,其与乔某签订《乘务管理员劳动协议》,约定乔某自愿放弃社保,其工资中有一部分是社保补偿等;事故发生后,双方订立《协议书》,其中载明“……为向肇事方申请补偿,特向公司申请开具误工证明。此证明只限于本人向肇事方申请补偿之用,不会利用此证明对公司进行法律诉讼或责任追究,与公司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故不同意向乔某赔付任何工伤待遇。2022年6月,乔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仲裁请求:要求某保安服务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 239509 元。
处理结果:仲裁委员会裁决支持乔某的仲裁请求,一审、二审判决结果与仲裁结果一致。
2022年7月,浙江省余姚市检察院收到了一起由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过程】
2022年6月8日,樊某经人介绍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交到了自称可以办理贷款业务的中介手中。但在办理过程中,樊某的银行卡已用于他人犯罪活动,一天内产生流水54万余元,被害人被诈骗的部分赃款确定进入了樊某的银行卡,侦查人员在侦查时顺势摸到了樊某这条线。而樊某却认为提供银行卡只是为了办理贷款,并且在手机里收到大额银行流水进账的短信后, 电话客服挂失了银行卡,而今自己怎么会成为信息网络犯罪的帮凶呢?
【结果】
侦查人员重新调整思路,拨打了该银行的全国客服热线,调取到一段樊某拨打挂失的电话录音,这成了洗清樊某冤屈的关键。由录音可以看出樊某并不具有主观明知性,也就是不具备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要件,所以公安机关对该案作撤案处理。
一段电话录音成了定案关键。从《法律与生活》角度,说明证据的重要性并为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保存证据提出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