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浙江省余姚市检察院收到了一起由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过程】
2022年6月8日,樊某经人介绍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交到了自称可以办理贷款业务的中介手中。但在办理过程中,樊某的银行卡已用于他人犯罪活动,一天内产生流水54万余元,被害人被诈骗的部分赃款确定进入了樊某的银行卡,侦查人员在侦查时顺势摸到了樊某这条线。而樊某却认为提供银行卡只是为了办理贷款,并且在手机里收到大额银行流水进账的短信后, 电话客服挂失了银行卡,而今自己怎么会成为信息网络犯罪的帮凶呢?
【结果】
侦查人员重新调整思路,拨打了该银行的全国客服热线,调取到一段樊某拨打挂失的电话录音,这成了洗清樊某冤屈的关键。由录音可以看出樊某并不具有主观明知性,也就是不具备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要件,所以公安机关对该案作撤案处理。
一段电话录音成了定案关键。从《法律与生活》角度,说明证据的重要性并为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保存证据提出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