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北京某胡同的李某摊上了一件烦心事。邻居吴某一家喜欢将挡板等杂物堆放在公共区域里,使本就狭窄的胡同更加拥堵,给李某的出行带来了极大不便。而且吴某一家还违规搭建小厨房,也影响到了李某家的采光和通风。虽然李某多次上门与吴某一家协商,但吴某一方拒绝沟通,且未履行违法建筑限期拆除公告所明确的拆除义务。李某一气之下便将双方对峙现场的视频截图发布在了个人抖音号上,画面中是吴某一家,并配文“这两个人的低素质,违法逃不出法律的制裁”,以发泄自己的不满。吴某以侵权为由诉至法院。吴某认为,画面系李某偷拍,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其发布在公共平台上,侵害了自身的肖像权。同时这条视频内容也使自身的社会评价降低,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而李某认为,自己发布的照片及文案均是对事实的客观描述,并没有恶意侮辱、丑化和诋毁吴某的意图,其发布的目的仅仅是在与吴某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想要借助公共平台解决问题,自己并未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