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有二机,刑德是也。王者尚其德而希其刑,霸者刑德并凑,强国先其刑而后德。夫刑德者,化之所由兴也。德者,养善而进阙者也;刑者,惩恶而禁后者也。故德化之崇者至于赏,刑罚之甚者至于诛。夫诛赏者,所以别贤不肖,而列有功与无功也,故诛赏不可以缪。诛赏缪则善恶乱矣。夫有功而不赏,则善不劝;有过而不诛,则恶不惧。善不劝,恶不惧,而能以行化乎天下者,未尝闻也。
公叔文子为楚令尹三年,民无敢入朝。公叔子见曰:“严矣。”文子曰:“朝廷之严也,宁云妨国家之治哉?”公叔子曰:“严则下喑,下喑则上聋,聋喑不能相通,何国之治也?盖闻之也:顺针缕者成帷幕,合升斗者实仓廪,并小流而成江海。明主者,有所受命而不行,未尝有所不受也。”
子贡问治民于孔子,孔子曰:“懔懔焉 , 如以腐索御奔马。”子贡曰:“何其畏也?”孔子曰:“夫通达之国皆人也,以道导之,则吾畜也;不以道导之,则吾仇也。若何而毋畏?”
鲁有父子讼者,康子曰:“杀之。”孔子曰:“未可杀也。夫民不知子父讼之不善者久矣是则上过也上有道是人亡矣。”康子曰:“夫治民以孝为本,今杀一人以戮不孝,不亦可乎?”孔子曰:“不教而诛之,是虐杀不辜也。三军大败,不可诛也;狱讼不治,不可刑也;上陈之教,而先服之,则百姓从风矣;躬行不从,而后俟之以刑,则民知罪矣。”
武王问于太公曰:“为国而数更法令者,何也?”太公曰:“为国而数更法令者,不法法,以其所善为法者也。故令出而乱,乱则更为法,是以其法令数更也。”
(节选自《说苑·政理》)
夫民不知A子父B讼之C不善者D久矣E是F则上过也G上有道H是人亡矣。
①夫诛赏者,所以别贤不肖,而列有功与无功也,故诛赏不可以缪。
②为国而数更法令者,不法法,以其所善为法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