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悲剧作为一种戏剧文学和舞台艺术的样式,它的基本特征是以悲剧性的矛盾作为戏剧的冲突。中国古典悲剧往往将故事情节分散,最终将其串联起来让事件呈现线性发展,矛盾在这一过程中慢慢凸显。而西方悲剧则擅于将故事情节集中,让矛盾冲突集中爆发,矛盾由此显得更加激烈。除此之外,在其它方面,中西方悲剧也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西方悲剧多以不幸结局,而中国古典悲剧则多以大团圆结局。西方悲剧结局一般不会以善恶有报的结局出现。在西方悲剧中,个人与命运或社会之间产生矛盾冲突,以主人公抗争失败彰显其悲剧性,结局多以“善无善果、恶有惩罚”的双重结局或“主人公‘由顺转逆’”的单一结局为主。前者有利于反映社会生活中善与恶、美与丑的对立冲突,后者则更注重表现悲剧人物与自然或命运之间无法调和的矛盾。《俄狄浦斯王》 属于悲剧的单一结局,俄狄浦斯未出生就已成为家族诅咒的牺牲品,他努力抗争却越陷越深,最终无法逃脱其悲剧命运。而中国古典戏剧常以大团圆结局,但结局团圆并不意味着中国古典戏剧就无悲剧。在中国古典悲剧大团圆结局中,悲剧人物与现实之间不可调和的冲突已经产生,人对现有生存境遇的反抗和超越已经失败,其悲剧性结局也已然存在,个人力量在社会中非常无助,主人公难以.主宰自己的命运,最终走向危机,所以其最后的团圆并没有改变其悲剧的性质。例如,《窦娥冤》中窦娥的父亲窦天章中状元后,作为巡吏,到地方查案,窦娥鬼魂显灵,最后洗雪了冤情。虽以大团圆结局,但窦娥的悲剧命运并未因此改变。西方悲剧以悲惨结局为主要形式,而中国古典悲剧则多以大团圆结局为传统。中西悲剧结局的这种差异正好体现了东西文化的差异:西方注重理性认识,中国则强调人性善的道德教化。西方悲剧多以悲惨结局来成就悲剧人物的崇高之美,而中国古典悲剧则多以团圆结局来达到劝善惩恶的教化目的。
在悲剧价值上,西方的悲剧价值首先来源于剧作要能引起观众的怜悯与恐惧,而后在此基础上达到心灵的陶冶与思想的净化。这种怜悯与恐惧所引起的净化作用被西方戏剧理论家称之为崇高,并认为崇高是悲剧最基本的审美属性。中国古典悲剧虽然和西方悲剧一样,都是来源于同情,主人公通常都具备一些值得同情、肯定或尊重的品质,他们可能是善良、勇敢、坚韧或具有高尚的道德观念,这些品质使得他们的悲剧命运更加令人动容。但西方悲剧是通过内容直接打动观众,而中国古典悲剧则往往以形式打动观众,因此中国的悲剧重视情感的表达。如《汉宫秋》中第四折的唱辞很好地表达了汉元帝梦醒后的愁绪,以此揭示汉元帝的情感和生活上的悲哀,用较长的内容表达了深沉的感情。可见,中国古典悲剧不是以激起怜悯之情为目的,而是要达到伦理上的感动,其悲剧价值不是引起崇高感而是激起道德感化,其表现过程不是突出力量之美,而是让观众随着对整个情节内容的熟悉来深化情感。西方悲剧即使只是截取剧中力量突显的部分,人们同样能获得丰富的情感体验,而中国古典戏剧中悲剧感的获得往往需要对整部剧作进行完整的观照。因此,中国古典悲剧意在通过整部剧作展现的伦理道德来打动观众,其观照的美学意义在于真善美。而西方悲剧倾向于宣泄和陶冶,观众因对力量的感知而产生恐惧和怜悯,因此西方悲剧旨在以理性来打动观众。
(摘编自叶毓《中西悲剧结局之比较研究》)
材料二:
某个特定文学样式的接受群体影响着这种文学样式的内容和形式。戏剧就是十分典型的例子。戏剧的接受群体应该涉及两类:观众和评论家。这二者当中,观众更为重要。因为中国戏剧产生于民间,在根本上它是一种民间艺术。郑振铎先生在他的《中国俗文学史》中把戏剧归入俗文学的范畴。剧本要流行于世,就要迎合观众的心理,作者在创作过程中,要以民间的眼光对剧情发展进行审视,争取戏剧观众的关注和理解。古代尤其是元代特殊的时代背景,许多文人长期生活在社会下层,对民情有相当的了解,所以这些文人创作的优秀剧本能够迎合民众心理。
戏剧观众的审美趣味和价值取向既与当时的时代生活息息相关,又受到传统文化心理的影响。传统文化心理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它一旦形成便会对全民族的思维活动产生影响。早在二千多年以前,孔子就提出“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温柔敦厚”的诗教理念,要求感情与理智的和谐,这和中庸哲学一样,成为古代社会占主导地位的文化心理。受这种传统文化心理影响的中国民众不希望看到冲突所导致的破裂和毁灭。因此,在古代戏剧中,或借助清官,或借助鬼神,或借助梦境仙境,或依靠科举及第取得团圆结局。这种观念日渐深入人心,逐渐成为一种传统的审美心理。
人们的生活状态也间接影响戏剧的结局。元代是一个民族矛盾空前尖锐的时代,权力高度集中,平民百姓地位低下,许多天然的美好愿望无法实现。他们在紧张的生活之余,在无奈的现实面前,需要的是轻松、愉快的消遣,他们希望看到理想在戏剧中得以实现,即通过戏剧之“圆”弥补生活之“缺”。
(摘编自单有方《大众品位与中国古典戏剧大团圆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