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节选自蒲松龄《狼》)
【乙】有富室①偶得二小狼,与家犬杂畜②,亦与犬相安。稍长,亦颇驯,竟忘其为狼。一日,主人昼寝厅事,闻群犬呜呜作怒声,惊起周视,无一人。再就枕将寐,犬又如前。乃伪睡以俟,则二狼伺其未觉,将啮其喉,犬阻之不使前也。乃杀而取其革。此事从侄虞惇言。狼子野心,信不诬哉!然野心不过遁逸耳;阳为亲昵,而阴怀不测,更不止于野心矣。兽不足道,此人何取而自贻患耶!
(选自纪昀《阅微草堂笔记》)
【注释】①富室:有钱人家。②杂畜(xù):混在一起养。
意暇甚 ;
一狼洞其中 ;
再就枕将寐 ;
信不诬哉 ;
①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
②阳为亲昵,而阴怀不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