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杨文安公椿墓志铭
〔南宋〕陈良祐
杨氏占籍蜀之郫县,七世祖始家于眉。公讳椿,字符老。幼凝重如成人,七岁能属文。甫冠,贡京师。绍兴二十六年入对,明年,除权兵部侍郎兼国子祭酒。迁给侍中兼直学士院。上念故将循王张俊之功,御笔除其三子职名。公封还曰:“爵秩天下公器 , 陛下纵私之 , 奈清议何?”蜀大旱,无敢以闻。公侍经筵,乞下四川总领司检察赈济,督发常平钱米,安集流移,蜀以不饥。又论朝廷法令多所更张曰:“有事则有法,有法则有弊。法一定而不易,弊百出而无穷。为其法之弊也,从其弊而救之,可也;患其弊之生也,并与其法而改之,则不可。而议者不原弊端之所起,亟进其说,取而纷更之。如是而不止,然又未必可行。从而复之,则不如勿改。”
公性端恳,仪状甚伟,平居接物,粹然尽人之情。至遇事有守,确乎其不可夺。奉太夫人孝敬尤笃,求所以悦亲者无所不用其至。公既贵,以人物为己任,君相知其诚实 , 每访蜀士 , 必惟其言是听。以故英才汇进,一时所举,布列台阁。晚岁奉祠,萧然一室,左右图史,幅巾藜杖,与乡人相往来赋诗饮酒道旧为乐见者忘其爵齿之尊。
(节选自《名臣碑传琬琰集》中卷三十三)
材料二
绍兴二十有六年夏四月戊子,秘书少监杨椿入对,言:“湖北一路经寇盗最多之处,陛下特降诏令,蠲科徭,省力役。而累年以来,田畴不加辟,户口不加多,视他路最为凋弊。所以然者,本路诸县才见有请佃之人,未得食新,例皆抑令输税。既而差夫配马、无名之征,取之纷然。民不聊生,流移转徙,臣窃痛之。欲乞诏湖北一路,凡字民之官,以招诱户口、开垦田畴立为课最。”上曰:“已令劝诱四川农民至湖外耕凿,官给牛具,赏罚自不可废。”
(节选自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七十二)
与乡人A相往来B赋诗C饮酒D道旧E为乐F见者忘G其爵齿之尊。
①爵秩天下公器,陛下纵私之,奈清议何?
②君相知其诚实,每访蜀士,必惟其言是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