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周人以同姓兄弟或姻姓亲信所封的诸侯国已非过去承认的原有邦国,而是以武力为背景,在原有众多邦国的地域内人为“插队”进去,很像“掺沙子”。这是鉴于殷商孤立而亡的教训,属于周的创造。分封出去的邦国,仍是“有其土、田、人民”的地方实体,并实行贵族世袭统治,地方拥有实权。
——摘编自王家范《中国历史通论》
材料二 周王根据血缘关系远近和功劳大小,将宗亲和功臣等分封到各地,授予他们管理土地和人民的权力,建立诸侯国……诸侯具有较大的独立性,但需要向周王进献贡物,并服从周王调兵。
——摘编自人教版《中国历史》七年级上册